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

台灣的婚宴文化

我認為所謂文化,指的是眾人集體形塑而成的行為。

台灣的婚宴時間之不準時是一個普遍的陋習,甚至可說是公開的秘密。有經驗的人都知道若喜帖上宴客時間寫「中午12時宴客,敬請準時」之類的話,通常表示下午1點或更晚才會開始。因此不需要太早到,更不用準時,反正婚宴主辦不會準時開始。

準時是一種美德,但在這種場合並不適用。準時或提早到的人往往枯等,晚到的人反而從容入席。不知是不是主辦太體貼,總是等人差不多都到齊了才開始,這樣的做法反而使得準時變成不合宜的行為。

因此準時或提早到的人幾次之後就學聰明了,下次就會晚點到;晚到的人就繼續保持晚到的習慣,反正主辦會等,所以晚到也沒關係。婚宴時間就在這種你等我,我等你,我預期你會晚點到所以我晚點開,我預期你會晚點開所以我晚點到的情況下白白把時間浪費掉了。

不準時的原因或許是新人準備的時間過久,或許是廚房上菜不及,更有可能的是為了給遠來的賓客充份的時間。無論如何,善意若變成一種默契或文化,那就變成壞習慣了。

印象中發起婚宴準時的運動有推廣過幾次,最後都無疾而終了,不知他們失敗的原因為何?我認為準時運動並非只是在帖子上載明幾點開始,然後就算了事。除了要求賓客配合喜帖上登載的時間準時就坐,同時也應該要求主辦準時開場。

不過重點是我還沒結婚,鬼扯這些做什麼?


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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